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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当务之急!三类企业消防安全提示请照单收下


日期: 2024-03-09 来源:官方网站下载安装

  疫情形式依旧严峻,为服务指导防疫物资、仓储物流等重点企业做好特殊期间火灾防范工作,现提供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医疗消毒用品生产企业、仓储物流公司疫情防控时期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希望各企业对照自查,严防火灾隐患。

  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最重要的包含生产(含分装)医用防护口罩、面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工作帽、隔离服及保护性鞋套等防护类物品的企业,生产原材料多为无纺布、棉纱、光学树脂、聚乙烯等可燃易燃物,火灾荷载大。此类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薄弱。防疫期间,部分企业加班加点,突击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员工超强度作业,现场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增多,火灾风险增大。为指导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特提示如下:

  1. 企业应专门明确防疫期间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任务,组织一次火灾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2.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巡查人员、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一定在岗在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 复工复产前,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室内消火栓及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水枪、水带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齐全,消防水源供水可靠。

  4. 生产期间,每半天对生产车间、可燃物品库房、货物装卸台、杀毒除菌区、消防控制室、配电室以及疏散通道、员工宿舍等开展一次巡查。夜间生产的,每2小时巡查一次。对超量生产或先天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增加巡查人员,加大巡查频次。

  5. 重点查看相关岗位人员是否在位,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

  6. 生产作业区严禁占道堆放货物,预留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及时清除废絮、线绒、布屑等可燃杂物;落实防静电、除粉尘措施。

  7. 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资蓄热自燃。进入丙类可燃物品库房的车辆、设备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保护装置,采取防静电措施。

  8. 加强杀毒除菌区安全管理,对使用环氧乙烷等易燃压缩气体的,操作区应与其它功能用房进行防火分隔,保持局部排风,严禁吸烟,落实防静电措施。环氧乙烷专用钢瓶应储存于低温通风的库房,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采用防爆型照明。

  9. 生产区、库房仓储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10. 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11. 禁止使用电加热器具生火做饭,电气线路、电气设备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且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

  12. 复工复产前,应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人人知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对新招录、新轮岗员工,一定要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技能。

  13. 在公司制作、生活区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海报,依托企业公众号、微信、QQ、钉钉工作群等办公、宣传工具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动态,利用厂区广播、企业视频等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14. 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办公会、碰头会、班小组会等必议内容,及时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用火用电、规范操作,下班前关闭电源、火源,及时清洗整理生产生活区内可燃杂物。

  15. 建立企业志愿消防队伍,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企业应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配足微型消防站队员,配齐消防器材装备,修订完善防疫期间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6. 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每周组织一次熟悉企业重点部位,每半月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练。

  17. 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联系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按预案到场处置,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

  医疗消毒用品生产企业,最重要的包含生产(含分装)医用酒精、双氧水、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消毒类物品的企业,原料和成品大多为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安全风险突出。防疫期间,此类企业突击生产、加班加点,物料周转频繁,设备超负荷运转,员工超强度作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指导医疗消毒用品生产企业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特提示如下:

  1. 企业应专门明确防疫期间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任务,组织一次火灾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2.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巡查人员、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一定在岗在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 复工复产前,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固定消防炮、可燃气体报警、冷却水及泡沫灭火系统等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水枪、水带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齐全,消防水源供水可靠。

  4. 生产期间,每半天对储罐区、工艺装置区、装卸区、仓储区、消防控制室、消防泵站、泡沫站、消防水池等开展一次巡查。下班后或夜间至少巡查一次。夜间生产的,每2小时巡查一次。对超量生产或者先天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增加巡查人员,加大巡查频次。

  5. 重点查看相关岗位人员是否在位,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厂房库房储存物品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是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对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保证火灾时人能正常疏散等。

  6. 医用酒精、双氧水、过氧乙酸、等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化学性质互相抵触和施救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库储存,并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7. 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保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热源、电源,防止阳光直射。

  8. 生产区、库房仓储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严禁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9. 重点部位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禁止使用电加热器具,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10.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达到相应防爆等级,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设备与周围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11. 对生产区、储存区的防雷、静电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确保接地装置完好有效。职工应着防静电服装,使用不产生火花的专用检修、测量工具,装卸、搬运等应落实防静电措施。

  12.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排气管应加装阻火熄火装置。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前,确认消除爆炸危险介质,严格现场监护。

  13. 复工复产前,应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人人知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对新招录、新轮岗员工,一定要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技能。

  14. 在生产、生活区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海报,依托企业公众号、微信、QQ、钉钉工作群等办公、宣传工具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动态,利用厂区广播、企业视频等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15. 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办公会、碰头会、班小组会等必议内容,及时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用火用电、规范操作,下班前关闭电源、火源,及时清洗整理生产生活区内可燃杂物。

  16. 建立企业志愿消防队伍,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企业应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配足微型消防站队员,配齐消防器材装备,修订完善防疫期间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7. 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每周组织一次熟悉企业重点部位,每半月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练。

  18. 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联系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按预案到场处置,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

  疫情防控时期,仓储物流公司承担各类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和国民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存、装卸、运输等工作,企业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集中存放大量货物,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搭建临时库房、混存混放、超量存放等问题突出,若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必然的联系企业复工复产和居民正常生活。为指导仓储物流公司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特提示如下:

  1. 企业应专门明确防疫期间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任务,组织一次火灾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2.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巡查人员、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一定在岗在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 重新运营前,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及防排烟系统等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水枪、水带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齐全,消防水源供水可靠。

  4. 运营期间,每半天对库房、分拣包装车间、装卸作业现场、消防控制室、制冷机房等开展一次巡查。下班后或者夜间至少巡查一次。夜间运营的,每2小时巡查一次。对超量储存或者先天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增加巡查人员,加大巡查频次。

  5. 重点查看相关岗位人员是否在位,库房储存物品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是否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对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保证火灾时人能正常疏散。

  6. 仓储物流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应划线标明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在醒目处设置“严禁吸烟”、“禁止明火”标志。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专门库房单独存储放置,化学性质互相抵触和施救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储存。

  7. 仓储物流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严禁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其它仓库的办公室和休息室应与仓储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8. 物流库房、分拣包装车间、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及疏散走道不得安装栅栏、卷帘门,严禁锁闭、遮挡安全出口。

  9. 分拣包装车间、装卸作业现场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维修保养车辆,设置醒目的防火警示牌;库外动火须经审批,并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10. 库房严格禁止采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严禁设置移动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装卸、搬运等应落实防静电措施。

  11. 电动叉车充电间应独立布置,规范管理,防止过度充电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12. 复工复产前,应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人人知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对新招录、新轮岗员工,一定要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技能。

  13. 在仓储物流、生活区域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海报,依托企业公众号、微信、QQ、钉钉工作群等办公、宣传工具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动态,利用厂区广播、企业视频等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14. 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办公会、碰头会、班小组会等内容,及时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醒员工注意用火用电、规范操作,下班前关闭电源、火源,及时清洗整理生产生活区内可燃杂物。

  15. 建立企业志愿消防队伍,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企业应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配足微型消防站队员,配齐消防器材装备,修订完善防疫期间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6. 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每周组织一次熟悉企业重点部位,每半月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练。

  17. 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联系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按预案到场处置,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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